本报北京1月23日电(记者徐佩玉)记者22日从中国国民银行得悉,中国国民银行、商务部、金融羁系总局、中国证监会、国度外汇局等五部分克日结合印发《对于金融范畴在有前提的自在商业实验区(港)试点对接国际高尺度推动轨制型开放的看法》(以下简称《看法》),从6方面提出20条政策办法,进一步推进自在商业实验区(港)轨制型开放。《看法》提出,容许外资金融机构发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新金融效劳、120天内就金融机构发展相干效劳的请求作出决议、支撑依法跨境购置必定品种的境外金融效劳、方便本国投资者投资相干的转移汇入汇出、完美金融数据跨境活动部署、片面增强金融羁系等。依据《看法》,上述政策办法在上海、广东、天津、福建、北京自在商业实验区跟海南自在商业港等地域,以及党中心、国务院作出明白安排承当对外开放主要义务的配合平台先行先试,推进试点地域在更广范畴、更深档次发展摸索,实现自在商业实验区(港)轨制型开放、体系性改造功效、开放型经济品质的片面晋升。